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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言網語
  “詐騙近千萬元的案件,事長灘島實清楚、對方犯罪目的明確,澄邁縣公安局卻從立案到現在三年時間,工作上拖沓敷衍,導致犯罪嫌疑人拿著巨款購買數套房產,依舊凌駕於法律之上逍遙法外……難道是案情有什麼貓膩嗎?作為被害人為此深感不滿。”
  □本報預防癌症食物記者邢東偉
  近日,在天涯社區論壇上有網友發了題為《澄邁縣公安局嚴重瀆職致使詐騙近千萬犯罪分子逍遙法外》的固態硬碟安裝網帖。
  帖子稱,“我叫周首斌,是王新忠、沈波詐騙一案的裝潢被害人。王新忠、沈波合同詐騙金額達936萬元,自本人周首斌在2011年3月向澄邁公安局報案後,該局於同年4月正式立案,至今已經兩年多了。在該局緩慢的辦案偵查進程中,雖曾將王新忠追拿歸案,並採取了取保候審一年的措施,但是該局卻沒有真正將案件追查到底,王新忠的大量犯罪線索未予偵查落實;大部分涉案贓款未予追繳;該案至今未向檢察機關正式起訴移送;更有甚者,當王新忠取保候審一年到期後,該局竟然未再採取強制措施,致使王新忠成了自由人,並且以治病為理由逃逸到了外地,離開了海南。對沈波則未採取任何強制措施,公安部門的做法叫人質疑”。
  2月18日上午製冰機價格,《法制日報》記者聯繫到發帖人周首斌,並採訪了相關辦案人員。
  網傳詐騙近千萬元
  周首斌稱,2010年2月9日,王新忠和沈波以投資養牛場、生物肥料廠、九龍江佛教、道教旅游項目等名義,騙取他合作投資。他們簽訂協議書後,為騙取自己的投資款,王新忠、沈波以海南澄邁華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名義,引周首斌入股該公司,騙他投資936萬元人民幣。
  “其中我匯給沈波,沈波再給王新忠的有255萬元,我直接給王新忠的有391萬元,我匯進海南澄邁華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有290萬元,合計936萬元。之後他二人合伙進行合同詐騙。詐騙的這些贓款全部被王新忠和沈波占有。”周首斌說。
  詐騙事件發生後,澄邁縣公安局經濟案件偵查大隊受理了此案。辦案人員通過銀行調取了相關資金的部分流向及其用途,並傳喚相關人員,查封部分房產,但是2012年以後案件進展緩慢,尤其在王新忠被追拿歸案並取保候審以後,案件幾乎停滯不前。
  周首斌還稱,王新忠在取保候審期間,利用其詐騙來的財產四處活動,企圖逃脫法律的製裁。自己經營的企業無法給工人發放工資,面臨破產。該案早就該移送檢察院報捕、起訴,警方竟以犯罪嫌疑人有病為理由未給辦理,這給他本人和企業工人造成了極大的損害。他希望澄邁縣公安局能儘快對王新忠及沈波採取新的強制措施,阻止其繼續逍遙法外,破壞證據。
  警方回應傳言不實
  負責辦理此案的海南省澄邁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大隊長陳中祥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網上傳言不實。由於犯罪嫌疑人王新忠病情危重耽擱了辦案時間,目前他們正在偵辦中,王新忠等人也一直在他們的監視之中。
  陳中祥稱,2011年3月,他們接到報案後,經初步調查於同年4月8日立案,發現王新忠等人在項目合作中,有挪用33萬元現金的犯罪事實,因此併進行了網上通緝。2012年6月,王新忠在上海看病期間被當地警方抓獲,但因王新忠當時做了心臟支架植入手術和高血壓等病癥,醫生稱極易猝死,所以沒有進行強制羈押。隨後,澄邁警方趕赴上海將王新忠押解回海口進行調查。為了安全起見通過對王新忠體檢,發現嚴重不符合強制羈押條件,隨後又到司法醫院進行鑒定,證實王新忠屬於病情高危人群,於是對其採取了取保候審,允許其到醫院看病治療。但警方在此期間為了防止其轉移財產,查封了他位於澄邁縣城的3套房產和海口的兩套房產。
  “取保候審期間,醫院曾下發兩次病危通知,所以辦案民警非常謹慎。”陳中祥說,本著以人為本的理念,允許其進行各種治療,取保期滿後又對其進行監視居住。前段時間病危,家屬稱帶其到廣州的南方醫科大學珠江醫院進行手術,還打算去北京醫院,但警方一直與家屬及王新忠本人電話聯繫,並且監視其行蹤。
  陳中祥還稱,他是2013年12月20日剛接任經偵大隊長的。經調查,王新忠挪用33萬元以兒子的名義購房確實涉嫌犯罪,但另外860萬元的使用,均有他們公司股東會議紀要記錄,且有包括周首斌在內的股東的簽名為證,無法確認詐騙。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提取證據偵查之中。為了此案能儘快偵破,陳中祥已先後三次給省公安廳彙報,研究偵破方案,同時縣委領導也高度重視此案,要求儘快辦理。
  “警方也非常理解受害人周首斌的心情,我們將儘快推進此案。”陳中祥表示。
  2月17日,陳中祥再次就此事請示了省公安廳,將在這幾天帶領民警到廣州實地調查王新忠在醫院治療的情況。倘若王新忠是為掩人耳目不做手術,就將其強制帶回海南司法醫院進行監視居住治療,同時加大辦案力度,對新舉報涉及的贓款贓物依法給予查封,儘快偵結此案移送檢察機關。
  本報澄邁(海南)2月18日電
  (原標題:傳言不實因嫌疑人病危耽擱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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