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新華社北京3月9日電(記者 胡蘇、商意盈)“現行生態補償機制不合理、不健全。”部分人大代表建議,應加快生態補償立法,建立多元化市場調節機制,變上游“乞討”為下游“反哺”。
  全國人大代表、福建省南平市市長林寶金認為,生態補償機制是維護國家生態安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保障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制度。但現行的生態補償機制中,市場分析評價等基礎性工作薄弱,未綜合考慮生態保護成本、發展機會成本、生態系統服務價值。
  同時,生態補償資金主要以財政轉移支付和專項基金等為主,“生態補償多元化市場機制”尚未建立;基本上仍處於經濟落後地區投入,經濟發達地區受益的狀況;“甚至存在上游向下游‘乞討’的現象。”
  林寶金代表認為,按照現行機制,對保護生態環境和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激勵機制和正面導向不夠明顯。現有法律政策對源頭保護提要求、講責任的多且比較明確;對生態保護的扶持和激勵,規定的比較少且不具體,難以落實,導致補償不到位。
  “河流上游守護著青山綠水,為保護環境而拒絕污染項目入駐;下游享受環境收益,有必要向上游支付一定生態補償金。”全國人大代表、天能集團董事長張天任說。
  張天任代表認為,要按照“誰排污、誰出錢,誰保護、誰受益”的原則,不斷創新生態補償科學方法;逐步實現從行政主導走向市場主導,最終實現生態補償的公平性、合理性和科學性。
  “只有通過法制建設和機制完善,讓下游‘反哺’上游,才能形成經濟發展和生態保護的良性循環。”全國人大代表、民盟貴州省委副主委盧雲輝說。
  林寶金、張天任等代表建議,儘快開展流域生態補償機制的立法,明確生態補償的法律依據,建立生態保護的激勵機制和正面導向;加強橫向生態補償的協調指導,完善生態受益區與生態保護區、流域上游與下游等多邊生態補償機制;拓寬生態補償資金籌資渠道,形成政府主導、市場調節、社會參與的資金籌措模式;落實主體功能區規劃,逐步提高生態補償機制覆蓋範圍。   (原標題:代表建議加快生態補償立法強化正面激勵導向)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ir36irswc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